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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公正性声明
本机构作如下公正性声明,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1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、法规,遵守和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技术机构各项规定。
2、以GB/T15481-2000、CNAL/AC01:2002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》的要求严格管理,为社会出具科学、准确、可靠的数据。
3、本中心属第三方实验室,是独立的法人单位,能确保判断独立性,不受外界干扰和来自商业、财政和其它方面压力的影响,确保检验结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。
4、秉公办事。不以权谋私,不把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、样品、检验数据透露给第三方。
5、不允许出现买卖证书和报告的行为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严加处理。
6、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,保护委托方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,不将受检单位的技术用于自身开发。
7、不以对产品实行监制、监销等方式参与经营活动,不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生产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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